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

园区概况
园区简介

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建设分为启动期和远期控制期,启动期面积为4.07平方公里,建设从2007年—2015年主要建设塔下、助架井、斗埕三个专业组团;远期控制期面积11.2平方公里,建设从2016年—2020年主要规划建设曲滩、韩家园、渡头三个专业组团。 建宁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具有六大优势: 一是交通便捷,建宁经济开发区位于建宁县城北部,与县城一河之隔,省道205线自北向南从开发区穿过,形成产业轴连接县城,正在建设的向莆铁路建宁火车站距离开发区5公里。同时建泰高速公路也从开发区北部穿过,互通口就设在开发区西北部。开发区交通优势日渐凸显。 二是土地优势,开发区开发的土地地势平坦,主要以山地为主,占用农田少。 三是水资源丰富,开发区位于濉溪河两岸,水资源丰富,便于企业生产用水。 四是电力优势,开发区拥有110千伏变电站1座,可满足企业发展用电需求。 五是劳动力优势,建宁可提供劳务输出2万多人,与我县毗邻的江西南丰、广昌可提供劳务输出数万人。 六是配套设施完善,日处理垃圾1.5万吨的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投入使用。设计近期日处理污水1万吨远期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施工中。同时开发区的道路、水电、管网、绿化等配套实施建设也日臻完善。 近年来,建宁县委、县政府从我县工业发展的长远规划考虑,举全县之力开发建设开发区,截止目前开发区已完成投资2亿元,完成征地4000余亩,建设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职工公寓楼2万平方米,同时还配套建设企业服务综合大楼4200平方米。开发区已形成一定得产业基础,现有入园企业29家,年产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开发区产业定位:开发区以组团开工分布布局,以二类工业为主。重点发展:造纸工业、特色食品加工,竹木综合加工,非金属矿建材、生物质能源加工及生物医药工程等产业。限制发展:低技术含量、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 产业分工如下: 塔下工业组团:造纸产业曲滩工业组团:现代物流及生活区 渡头工业组团:机械铸造产业助家井工业组团: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 韩家园工业组团:轻工产业斗埕工业组团:生物质能源及综合加工产业 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 开发区提供五通一平的熟地,投资者可按投资先后顺序在规划的功能区内选择用地。根据投资额度,内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其所需用地按每亩5.6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00-3000万元的按每亩4.8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按每亩4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外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00万美元以上200万美元以下的按每亩5.6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项目投资200-500万美元的按每亩4.8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按每亩4万元为招拍挂起始价;土地使用年限50年,取得产权证后土地、厂房、生活设施可依法转让或抵押出租(转让后工业用地性质不变)。 项目建设期限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美元或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在一年内建成投产;固定资产投资100万美元以上或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在二年内建成投产。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按照闽政[2008]4号文、闽国土资综[2008]199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开发区内的新批办企业(指文件发布后新办企业),可实行先土地招拍挂摘牌入园,后分期缴交土地出让金,但首期缴交比例不得低于土地摘牌价的50%,剩余出让金在6个月内交清。 投资业主或企业可以购买开发区内国有土地,按园区规划要求建设通用厂房招商引资或将厂房租赁给投资者,但土地出让价不低于每亩4万元人民币,土地出让金可分期付款。 财税优惠 为鼓励企业集约用地及扶持高税性企业发展,建宁县经济开发区内新办企业(指文件发布后新办企业,不含本地范围内的企业搬迁入园)正式投产后五年内,每年按企业实际用地(以土地出让面积为准)每亩产生的县级税收0.5万元为基数,超过该基数的部分第1至第3年按县级财政实得部分的60%、第4至第5年按县级财政实得部分的40%,通过县企业发展基金安排奖励企业,用于企业发展。但总返还金额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摘牌价总额的80%。 其他优惠 引导和鼓励在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县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开发区企业自主开发或产学研联合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或重大生产性的项目,县政府给予特别扶持和奖励。 凡一次性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业主,由县政府发给客商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客商证实行一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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