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概况
园区简介

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同意双鸭山市辟建经济开发区,200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规划区调整至双鸭山市煤化工产业园区内,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命名为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复面积4.67平方公里。双鸭山经开区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经开区,居国家对俄一带一路战略黑龙江省东部重要节点位置,通过紧邻G221哈同高速公路、国铁福双线联结俄罗斯远东大铁路。周边粮食、矿产资源丰富,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省政府三头三尾(煤头化尾、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战略的重要实施区,省委省政府建设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区,经市委市政府定位为五区两园发展模式,即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绿色食品及生物技术产业园区、钢铁冶金产业园区、新材料(石墨)产业园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以及中小企业园和创新创业孵化园,规划面积为57.6平方公里。双鸭山经开区按照总体规划、按需实施、适当超前原则规划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当前项目集聚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条道路工程、3条雨水工程、3条污水工程、3万吨/天供水工程以及220KV变电站和消防站工程、科创中心工程,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厂房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明年初投入使用。经开区坚持把产业建设、企业服务和招商三位一体扭到一起抓,突出深双合作、广黑合作和煤头化尾、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三头三尾建设,大力实施产业链招商和国家级经开区合作共建招商,已有汉能控股集团、宝泰隆集团、龙煤集团、中国大唐集团、杭氧集团等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落户经开区,在建和竣工亿元以上外来投资项目(企业)8个,投资总额121.49亿元,累计到位投资86亿元。经开区按经济职能为主的准政府模式管理,2016年1月经开区财税独立运行,2017年7月批复经开区机构改革方案,设办公室、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建设局、安监局、党群工作部7个行政单位和经济合作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市司法、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和市国土局在经开区设有派出机构。可给予投资企业土地净出让并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政策、行政事业收费市权减免扶持政策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政策等。佛山项目可享受双鸭山和佛山叠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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